与商用驾驶员权利、限制和飞行运行有关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1 民用航空法
2 颁布目的、颁布和生效时间和颁发部门
3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
4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5 我国对航空人员管理(主要指机组)的相关规定
6 空域管理
7 飞行管理
8 飞行保障
9 飞行必备文件
10 通用航空的相关规定
11 搜寻救援和事故调查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13 颁发部门及时间
14 空域管理的相关规定
15 飞行管制的概念、内容及实施办法
16 机场区域内飞行的相关规定
17 航路和航线飞行的相关规定
18 飞行间隔
19 飞行指挥
20 飞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置
21 其他飞行保障
22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CCAR-97)
23 颁发部门及时间
24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定义
25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表示方法
26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实施规定
27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
28 颁布时间及颁布部门
29 规则适用范围
30 主管机构及其职责
31 相关定义
32 执照、合格证、等级和许可的要求
33 执照的类别
34 航空器的类别等级、级别等级、型别等级和仪表等级
35 涉及酒精或药物的违禁行为
36 临时执照
37 执照的有效期(包括仪表运行许可)
38 体检合格证的要求和有效期
39 航空器等级限制和附加训练要求
40 无线电通信资格
41 商用驾驶员执照的相关规定
42 罚则
43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
44 颁发的部门和时间
45 颁布的目的和依据
46 飞行规则
47 机长权利和职责
48 空中导航程序
49 空中交通管制
50 航空器的适航性
51 国际民航公约及附件概要
52 国际航空法发展简史
53 航空法的渊源、特征和作用
54 国际航空法的体系结构和相互关系
55 国际民航组织的技术规范(附件)
1.6.5 芝加哥序列
空中导航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目标和组成及运行机制
1.6.6 其他国际协议
搜寻和救援
空中交通服务
华沙体系(国际航空运输协议)
航空刑法序列(东京、海牙和蒙特利尔公约)